智慧財產法院 108年度民專訴字第 29 號民事判決。智慧財產法院 108年度民專上字第 47 號民事判決。創作空間-論設計專利的保護範圍本所當事人之手機保護殼商品遭競爭廠商控侵權,並要求相應損害賠償,法如團隊充分掌握設計專利之要件,認定設計專利之權利範圍與本所當事人之保護殼設計並不相同或相似,針對據爭專利與當事人商品詳細對比論述,說服一、二審智財法院(對造未上訴判決確定),為當事人獲得不侵權之有利判決,確保創作自由及財產權不受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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