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日,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就 Compulife Software, Inc. 對 Newman 案作出重要裁決,維持了商業秘密侵權的判決,但也推翻並發回了版權侵權的判決。法院認為,地方法院未充分考慮 Compulife 軟件源代碼排列的可版權性。同時,上訴法院支持了地方法院關於被告通過抓取數據庫而盜用 Compulife 商業秘密的裁決。法院指出,雖然手動抓取公開可用信息可能合法,但被告使用他人的軟件許可證和機器人獲取超出人力可能的數據量可能不當。
此案的裁決可能對軟件開發行業產生深遠影響,特別是在確定源代碼是否具有版權保護方面。此外,法院對於網絡抓取行為的分析可能會對數據獲取的法律界限產生影響。
本案裁決突出了兩個重要問題:
- 源代碼排列的可版權性:法院強調了在評估版權侵權時,必須考慮源代碼元素的整體排列,而不僅僅是單個變量。這為軟件開發者提供了更廣泛的版權保護。
- 數據抓取的合法界限:法院區分了合法與非法的數據抓取方式,為企業保護其在線數據提供了指導。使用欺騙手段或自動化工具過度抓取數據可能構成商業秘密侵權。
這一裁決為軟件公司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指引,同時也提醒了數據使用者在獲取和使用他人數據時需要謹慎行事。這個案例對軟件公司和數據使用者都有重要意義,提供了關於源代碼版權保護和數據抓取法律界限的新見解。